時而懶懶散散,時而發文字的癮。尤其是看了Joyce的Blog之後
腦裡總會有千絲萬緒,迫不期待的想利用我的雙手對著什麼說話。
不說話的時候,就寫字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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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篇遲了好久好久的心得。在這其中也看了好幾本書,但在今年一月份有提過要寫心得,也很有心得。所以提筆寫之。(其實現在應該是提手打之吧?XD)
小王子。這是我第二次翻開它
看著購入日期,已經是2001年6月了。
之所以會接觸到這本書,是我問mo得來的。
我問:「什麼書是妳很喜歡的?」『小王子。』就這樣,我便去了書店把這本書抱回家。(殊不知在八年後的今天,相同的問題是否會得到一樣的答案?)
當年看,一點。感覺。都沒有。
還想著這不也是本精典文學嗎?怎麼會,居然會如此的不吸引人?就這樣,這本書就被我壓在書櫃的底下,許久。
有些書,有些食物。以前不喜歡的,在幾年過後都會想要再挑戰。
當然,挑戰有成功也會有失敗。
青椒和茄子是成功的例子,現在變成我很愛吃的食物。
失敗的是牛奶盒裝的蘋果牛奶。我真的很害怕那個味道。比不喜歡、沒有好感還要再高一級。就是害怕。
在去年底,我選擇再次挑戰這本書。
然而這次與它面對面的結果就是:我哭的浠哩嘩啦。
以前看不懂的暗喻,都看懂了。
在小王子星球上的玫瑰是愛情(作者本人則說是親情)。她驕傲、任性只是為了可以得到你的疼愛,享受你對於她的關懷;身上的刺有如看似堅強的外表,是為了保護自己其實脆弱的心;獨一無二的玫瑰,若沒有人的認定與愛,就跟一片玫瑰花園中的任一朵一樣,只是朵花而已。巴奧巴比大樹說著人們的懶惰不能深根。
小王子離開了自己的家鄉,便四處流浪。第一個星球的國王憑著自以為是的驕傲,對其它人頤使氣指。愛慕虛榮的人,不顧實際的生活情況,只願得到別人的崇拜。酒鬼自行沉迷在自己的悲傷中無法自拔,日日夜夜藉酒澆愁愁更愁。企業家眼中只有物質上的「擁有」,汲汲營營於眼前的金錢、數字,卻忘了真正需要的是心中真實滿足的擁有。地理學家執著於表面的理念,卻不願意自我踏出那其實被自己侷限住的人生。點燈人,盡善其職,默默做著自己該做的事,不論回報。
六種基本典型的人類,除了點燈人值得小王子的贊許,其它則為疑惑,疑惑於他們的追求所得來的是否過於虛假。而在地球上,卻隨處可得。
整本書裡有太多的精典文句
『審判自己是世界上最難的事了。』、『 如果你馴服我,我們之間就會有某種關係,我們就離不開彼此,對我來說,你是世界上的唯一,對你來說,我也是世界上的唯一了。』、『儀式:它賦予某件事情特殊的意義,它使某一個日子與其它日子不同,使某一個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。』、『用「心」去看,你才能看見一切。因為,真正重要的東西,是眼睛看不見的。』、『孩子是唯一快樂的人,那是因為只有孩子們知道自己要什麼。』
最最令我喜歡的一段話『如果你在下午四點鐘來,那麼從三點開始,我的心中就會有一種幸福的感覺。時間越接近,這種幸福的感覺就會越強烈,等到四點時,我根本就坐不住,我會焦急地期盼著你的到來,這種期待會讓我發現:幸福是需要付出代價的。如果你沒有在一定的時間出現,我就不知道該在什麼時候開始盼望和期待。』
這段話把幸福的感覺,定義的非常之美。
在成長的過程之中,我們面對大人,學習所謂的成熟,逼迫自己不能再像孩子般的任性妄為
然而,小王子的天真反應著大人世界現實。我們是不是都疑忘了?那個熱情、誠實、善良的自己
那麼,現在的你/妳在大人的外表下還帶有幾分的孩子呢?
願看完此書的人,可自省
PS.原本剛看完本書時,有很多的感覺想透過書寫的方式留下。但時間一久,就不太記得了^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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